政策资讯 | 国新办举行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下)

时间: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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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动力蓄电池的退役量也将逐年攀升,如何有效推进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谢谢。

辛国斌:

谢谢您的提问,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来说,动力蓄电池是关键,目前的主流三元锂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的发展受到资源的约束和限制。从供给的角度来看,资源保障无非是两个渠道:一是我们向大自然索取,开发新的资源;另一种是资源的循环化利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中,蕴含丰富的镍钴锂资源,具备良好的梯次利用价值和再生资源价值。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对于稳定资源供给、保护环境、实现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陆续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回收服务网点建设运营指南等政策文件,发布了动力电池产品规格尺寸、编码规则、拆解规范、余能检测等国家标准。推动动力电池全国统一编码,并建立国家溯源管理平台和全生命周期的溯源监测机制,指导汽车生产企业、梯次利用和电池生产企业在全国建成了一万多个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服务网点,覆盖了31个省份327个地级市。同时,我们还培育遴选了84家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形成可满足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处理需求的综合利用能力。从利用回收情况看,2022年我国回收利用的废旧动力电池达到了10.2万吨,今年1—5月份,回收利用了11.5万吨,回收步伐明显加快。从目前全国的情况看,我们基本上做到了“应收尽收”。

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系统部署、协同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回收利用管理制度,培育龙头骨干企业,不断完善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体系。有几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

一是加强行业规范管理。要加快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我们前面有一个暂行管理办法,试行了一段时间,要把它变成一个正式的管理制度,同时还要推动这项制度上升为行政法规,进一步增强约束力。要加快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通用要求等标准研制,进一步完善动力电池的标准体系。

二是提升综合利用能力。持续实施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培育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并强化“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加大先进综合利用能力的供给力度。目前,全国综合利用回收企业相对比较多,但是企业之间的技术水平有差异,先进的企业镍钴资源回收利用率在95%左右,锂的回收也在90%以上,落后一点的企业锂资源回收利用率可能回收70%-80%,所以还要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提升资源的回收利用效率。

三是强化技术创新支持。加强产学研用合作,着力突破退役电池无损检测、资源高值化利用等关键技术。发布先进适用技术设备目录,推广先进工艺,持续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也就是说,在现有好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加大资源的回收利用力度。

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科技日报记者:

智能化是未来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我国在推动汽车产业电动化转型方面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下一步,将如何推动汽车产业电动化与网联化、智能化互融协同发展?谢谢。

辛国斌: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大家都知道,汽车产业变革的主要方向是电动化、网联化和智能化,电动化催生新型一体化的电子电气架构,是智能网联技术应用的最好载体。智能网联技术又会反向赋能电动化发展,二者融合共生、相互促进。在技术创新方面,新一代电子电气架构、大算力计算芯片等实现了装车应用。在国内是这样,在国际上也是这样。多款具备增强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的新车型都在陆续发布。一些跨国公司都发布了L2、L3级智能驾驶车型,国内也有很多相关车型上市。在示范应用方面,目前全国已开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里程超过15000公里,自动驾驶出租车、无人巴士、自主代客泊车、干线物流以及无人配送等多场景示范应用在有序开展。如果大家住在北京,有机会的话,我建议大家到亦庄去看一看,北京在亦庄区建了一个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到那儿能够看到无人驾驶出租车,你们可以乘坐一下、体验一下。在网联发展方面,全国17个测试示范区、16个“双智”试点城市、7个国家车联网示范区完成了7000多公里道路智能化升级改造,装配路侧网联设备7000余台套。2022年,具备组合辅助驾驶功能的L2级乘用车新车渗透率达到了34.5%。

相比电动化,汽车网联化、智能化变革涉及的领域更多,程度也更深,可以想像的空间也更大。下一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车—能—路—云”融合发展,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支持关键技术攻关。支持重点大企业牵头,大中小企业参与,开展跨行业跨领域协同创新。创新是第一生产力,要加快关键芯片、高精度传感器、操作系统等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内生动力。

二是进一步完善网联基础设施。加快C-V2X、路侧感知、边缘计算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基于边缘云、区域云和中心云三级架构的云控基础平台,形成统一的接口、数据和通信标准,进一步提升网络感知、云端计算能力。

三是深化测试示范应用。启动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组织开展城市级“车路云一体化”示范应用,支持有条件的自动驾驶,这里面讲的是L3级及更高级别的自动驾驶功能商业化应用。我们已经启动了这项工作,地方也在积极响应。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更多有智能化水平的产品会跑在路上。

刚才记者提到如何推动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协同发展,还有一项工作,就是关于标准的制定工作,这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今后一段时期,我们会发布新版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指南,推进功能安全、网络安全、操作系统等标准的制修订,加快新能源汽车与信息通信、智能交通、智慧城市、能源综合一体站等融合发展等标准,通过标准引导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发展。谢谢。

我就回答到这儿,谢谢。




澎湃新闻记者:

当前我国充电基础设施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充电设施标准不够统一、管理不够规范等。本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哪些解决措施?将如何加强各方面的要素保障?谢谢。

欧鸿: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谢谢您的提问。目前,我国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发展总体上面临要素保障不足、收益率较低、标准不够统一、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对此,《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支持政策。

一是加大价格支持。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二是强化要素保障。要求地方各级政府满足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用地、廊道空间等发展需要,因地制宜研究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地方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加大对大功率充电、车网互动等示范类项目的补贴力度,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三是提高金融服务能力。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方式,通过绿色债券等拓宽充电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和设备厂商融资渠道。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支持模式。

四是制定实施统一标准。持续完善充电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加强建设运维、产品性能、互联互通等标准迭代更新,加快先进充换电技术标准制修订,提升标准国际化引领能力。

五是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完善行业准入条件和管理政策,以规范管理和服务质量为重点构建评价体系。压实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和充电基础设施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严格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充电基础设施运维体系。谢谢。

寿小丽:最后两个问题。




南方都市报记者:

这次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一个大的变化就是采取了减免税限额的方式,请问有哪些考虑?具体有哪些部署?谢谢。

许宏才: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谢谢您的提问。对新能源乘用车设置减免税限额是这次政策优化的重要内容。这样一个设计是我们在充分听取相关专家和重点企业意见,客观分析当前新能源汽车市场结构和特点之后,采取的一项政策措施。主要考虑三个方面的情况:

一是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已经明显分化,市面上出现了一些高档豪华车,个别新能源汽车的车型价位已经超过百万元,应当避免高档豪华车过多挤占税收优惠资源,体现政策公平。刚才我在回答第一个问题的时候也说到了这件事。

二是支持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和升级。新能源汽车在电气化方面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智能化方面还有待加强。刚才辛国斌副部长也讲了很多智能化方面要采取的措施,是我们继续努力的方向。高价位车型在智能化方面通常相对领先,部分车型采取了“换电模式”,从引领新能源汽车技术发展的角度,需要保持一定的减免税额来予以支持。因此,我们没有完全取消高价位乘用车型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实质是两者之间的权衡。

三是新能源乘用车和商用车发展不平衡。与新能源乘用车相比,新能源商用车的市场渗透率偏低,竞争优势不明显。前面介绍相关情况的时候,辛国斌副部长专门介绍了商用车支持还是不够。因此,这次减免税限额就设定在乘用车,对新能源商用车不设定减免税限额。

面对上述考虑,安排了这样的政策。具体来说,就是对享受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乘用车设定3万元限额,对于享受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乘用车设定1.5万元限额,这是两个政策阶段设定了不同的限额。反过来说,实质上就是售价在30万元及30万元以下的车辆不受限额影响,30万元以上的车辆只能按照最高限额享受减免税优惠,超出30万元以上的部分需要按照规定税率缴纳车辆购置税。根据2022年的数据,我们做了一个测算,30万元及30万元以下的新能源乘用车产量大概占87%。设定这个限额,对于购置新能源乘用车的广大消费者和市场总体影响不大,但是结构上作了更精准的安排。

刚才还问到了下一步怎么落实、怎么做。总的来说,财政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加紧准备推动各项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一是发布政策操作文件,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了公告,明确了政策执行期限、实施范围、相关政策口径等,我们还会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稳预期、强信心。二是做细做实新老政策衔接准备工作。这一次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减免税政策,涉及多方面政策调整,包括对新能源乘用车设定减免税限额,调整新能源汽车技术要求,重新发布享受减免税车型目录等,我们将与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做好政策转换各项工作。三是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密切关注和跟踪了解政策出台后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更好地服务行业发展。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

汽车是典型的国际化产业,请问下一步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扩大开放合作方面有哪些考虑?谢谢。

辛国斌: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确实如您所说,汽车行业是一个典型的国际化产业,无论是传统汽车产品也好,还是新能源汽车产品也好,这个属性都是有的。发展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各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改善全球生态环境的共同选择。中国是最早确定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的国家,现在美国、欧盟也都纷纷加大了支持力度,把新能源汽车作为绿色发展的一个重要领域去推进。

近年来,我国坚持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道路,顺应产业变革趋势,统筹推进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和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了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消费群体,有力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生态建设,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供了实践经验,也注入了强劲动力。在产业发展过程中,我们一直秉持开放、合作、共赢原则,同世界有关各方建立良好的合资合作关系,国际上主要跨国车企在中国都有合资企业。2022年,中国汽车产业已全面取消了外资投资限制,特斯拉是首个在华设立的外商独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对这个企业、这个品牌大家都很熟悉。2022年,特斯拉超过一半的汽车是在中国生产的,三分之一的汽车在华销售,三分之二的汽车出口到了世界各国。这是中国制造业开放的一个生动案例,也是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全面开放、加快发展的一个缩影。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改革开放政策将长久不变,永远不会自己关上开放的大门。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新能源汽车领域高水平开放合作,让科技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世界各国人民。有以下几项工作需要进一步推动:

一是深化投资和技术合作。欢迎各国企业来华投资,支持各国企业与我国企业在固态电池、自动驾驶等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破解产业发展中存在的技术难题,加快实现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应用。同时,我们也支持中国的企业走出国门,到境外投资设厂,把我们的先进技术、先进产品带到国外去,让更多国家的人民享受科技进步成果。

二是促进标准和法规协同。国际化产业一定有国际化规则,我们要发挥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国际标准化组织作用,加快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标准制定,加强与相关国家和地区低碳发展合作,推动形成互相认可的碳排放、碳足迹核算体系,为创新技术应用创造良好环境。这方面非常重要。

三是共同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坚持国际化创新、全球化发展共识,支持各国企业加强分工协作和高效协同,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贯通,促进资源要素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高效运行,进一步提升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治理效能。

谢谢。

寿小丽: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们,今天的政策例行吹风会就到这里,大家再见。端午安康!


来源:中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