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资讯 | 三部门联合发布,明年起取消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
时间: 2026-07-03
来源:工信部
经国务院批复同意,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天(3日)联合发布公告,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
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纳税人新取得及本公告实施前已取得的上述类型车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征收车船税。
本公告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
是否需要缴纳车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车船税。
《公告》实施以前取得的纯电动商用车等4类车辆
是否继续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
根据《公告》规定,自2027年1月1日起,纳税人在《公告》实施以前取得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节能汽车,不再享受优惠政策,需按规定缴纳车船税。
《公告》实施后
纯电动商用车等4类车辆如何计算缴纳车船税?
自2027年1月1日起,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节能汽车需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确定的车辆具体适用税额,计算缴纳车船税。
推荐内容
- 《汽车密码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
- 《交通运输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定位模块通用 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明年2月1日起实施
- 《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明年7月1日起实施
- 政策解读|五问读懂《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十五五”规划》
- 政策资讯|工信部印发《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十五五”规划》
- 政策资讯|工信部公告:废止和修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相关政策标准以及规范有关行业活动
- 政策解读|关于废止和修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相关政策标准等,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有关负责同志进行解读
- 政策资讯 | 《新能源汽车维修作业安全要求》 国家标准8月1日起实施
- 政策资讯 | 中国首个禁售燃油车省份确认:海南
- 政策资讯 | 三部门联合发布,明年起取消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
热点内容
- 2019粤B车牌新政定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重磅!广州实施机动车号牌管理新政,二手车可保留原号车牌!
- 行业资讯 | 法规政策及行业动态简报(2023年第16期)
- 启用全国海关风险控制中心和税收征管中心,各区域通关一体化审单中心不再办理相关业务。
- 行业资讯 | 法规政策及行业动态简报(2023年第17期)
- 广东省商务厅公示首批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企业
- 政策资讯 |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摘录+图解)
- 会长单位动态 | 广汽集团与博世中国和西门子中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 政策资讯 | 工信部最新发声:如何推动汽车等四行业稳增长?
- 副会长单位动态 | 小鹏汽车与滴滴达成战略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