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务厅公示首批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企业

时间: 2019-06-19
来源:广东省商务厅

根据《商务部 公安部 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商贸函[2019]165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申请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19]47号)要求,通过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经省商务厅、公安厅、海关广东分署意见,拟确定专家评审得分前5名的广东旧机动车交易有限公司、广东好车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澳康达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湾国际汽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广汽商贸有限公司为我省首批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企业,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