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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四川巴中市规划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部分 行业动态
1、 日产出行Robotaxi在苏州开启试运营 文远知行提供技术支持8、 百度和小马智行获准在京开展全无人自动驾驶示范应用14、 腾势汽车与法国声学企业DEVIALET达成战略合作16、 国汽智控与比亚迪达成自动驾驶操作系统量产相关合作23、 元戎启行发布智能驾驶解决方案3.0及两款行泊一体产品29、 小马智行将基于双Orin芯片为美团打造自动驾驶域控制器31、 丰田汽车与海马汽车合作氢燃料电池乘用车项目
1、重庆2023年充换电设施补贴征求意见
2023年3月13日,重庆市财政局发布《关于重庆市2023年度充换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提出,对提供共享换电技术服务,且实际运营兼容多品牌多车型的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给予3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巡游出租、网约出租、邮政快递、城配物流换电站最高不超过50万元/站,城市环卫、渣土运输、港口作业、干线物流换电站最高不超过80万元/站。在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以外地区新建并投运直流充电桩分别给予150元/千瓦、2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高速公路服务区、3A级(含)以上景区新建并投运直流充电桩给予3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新建并投运单桩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大功率充电桩,给予3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2、哈尔滨发布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实施细则
2023年3月6日,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哈尔滨市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实施细则》,补助类别和标准方面,《细则》明确:1、充电设施建设补助标准:新建的公用、专用直流充电设施,按照额定输出功率进行一次性建设补助。对于申请省级资金的新能源公交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暂定补贴300元/千瓦,最高额度不高于充电设备购置价格的60%;对于申请中央资金的充电设施建设项目暂定补贴300元/千瓦,最高额度不高于充电设备购置价格的60%。对于具有示范作用的“光储充放”一体化项目,最高额度不高于充电设备购置价格的80%。2、充电设施运营补助标准:对于充电站(直流充电桩3个及以上)公用、专用充电设施(不含省级资金补助新能源公交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给予暂定年度运营电量0.1元/千瓦时的补助,具体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经审核合格的充电设施总量进行综合平衡后确定。单桩(单个换电工位)补助上限小时数为每年不超过1500小时。充电设施建设资金采取事后补助方式,在项目竣工时,应同步将基本数据接入服务平台,自基本数据接入并提供公共充换电服务后,可以申请充电设施资金。
3、合肥发布2023年新能源汽车消费补助政策
合肥发布《关于申报2023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补助政策的通知》。2023年2月4日-6月30日个人消费者报废或出售本人名下在合肥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非营运性乘用车,并且在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非营运性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达到5万、10万、20万元的,分别给予每辆车1000元、3000元、5000元的财政补贴。
4、北京市支持二手车扩大流通和经销发展
3月22日,北京市商务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二手车扩大流通和经销发展的通知》,对本市二手车扩大流通和经销发展业务给予资金奖励。2023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企业经营车辆转出本市超过30辆后,每增加一辆给予800元运费补贴,单个企业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企业按照实报实销的原则,转出车辆凡经核验通过可获得奖励资金。对于2023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二手车经销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给予其二手车经销额0.5%的资金奖励。单个企业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5、西安奖补新能源汽车生产消费
3月21日,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扩大生产促进消费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购车最高每辆可补贴6000元。在企业扩大生产方面,《措施》提出,对本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2023年较2022年产量增长部分,每辆给予2000元奖励,每户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在促进消费方面,《措施》提出,对2023年3月21日至4月30日在西安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并上牌的消费者给予补贴,购车发票金额在9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2000元;购车发票金额在9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4000元;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6000元。在扩大出口与金融服务方面,《措施》提出,鼓励汽车企业开展外贸业务,推动中欧班列长安号增加开行频次,开拓“一带一路”沿线等新兴市场,扩大新能源汽车整车出口;鼓励金融机构与企业开展联动营销,进一步增加新能源汽车消费分期业务办理渠道,针对汽车库存融资、供应链金融等提供特色金融服务。
此外,根据《措施》,对于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给予每台设施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及电费补贴。在依法施划的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
6、工信部开展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监督检查
3月23日,工信部发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主要检查项目如下:(一)生产企业准入条件保持情况飞行检查。包括产品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等。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重点包括企业安全管理机制、运行监测、事故响应处置等方面的安全保障能力。(1)传统燃油汽车:货车主要包括整车结构参数、侧后防护装置和柴油货车环保能耗等项目;专用汽车主要包括侧倾稳定角、危险货物标记、制动系统、汽车防抱制动性能等项目;乘用车主要包括机动车安全、排气污染物排放、燃料消耗量等项目(见附件1)。(2)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乘用车主要包括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纯电动续驶里程及电能量消耗量、动力电池能量密度、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单体安全要求、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等项目;新能源客车主要包括客车结构安全、纯电动续驶里程及电能量消耗量、动力电池能量密度、蓄电池单元热失控试验等项目;新能源专用车主要包括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纯电动续驶里程及电能量消耗量等项目。(3)摩托车:燃油摩托车主要包括摩托车排放污染物、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量等项目;电动摩托车主要包括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续驶里程及残电指示等项目。对货车、半挂车等产品进行车辆基本结构及技术参数的现场检查,主要包括外廓尺寸、整备质量、轮胎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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